归口单位: 全国森林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起草人: 汪绚、 徐济德、 王洪波、 邱尧荣、 付长捷、 唐小平、 黄国胜、 左宗贵、 韩爱惠、 程小玲、 王雪军、 夏朝宗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则、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