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起草人: 莫华荣、 黄小雪、 张作群、 陈清平、 曾永玲
本规范适用于直流0.0l级及以下各级和交流0.05级及以下各级,具有标准电压、标准电流、标准频率和直流电阻输出的交直流电表校验仪(以下简称“校验仪”)的校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