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武汉锅炉集团特种锅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特殊钢有限公司、 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 江苏振达钢管集团、 江苏华程工业制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腾跃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瑞、 张显、 钱风华、 吾之英、 杨华春、 程义、 孔伟怡、 徐建兰、 李金领、 黄泽民、 邵敏、 王鹏展、 邵羽、 宋建新、 周仲成
本部分规定了具有高温性能要求的、由非合金钢和合金钢制造的、用于锅炉和热交换器等承压设备的无缝钢管的订货技术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