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起草人: 文占杰、 王金玉、 朱玉强、 李希凯、 吕庆成、 刘玮、 于力、 张殿凯
本标准规定了钴中砷、镉、铜、锌、铅、铋、锡、锑、硅、锰、铁、镍、铝、镁等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对于钴中上述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范围规定如下:对于测定工作曲线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各杂质元素的分析下限为所使用标准样品最低含量的80%,分析上限为所使用标准样品最高含量的120%;对于工作曲线局部满足要求的,选取工作曲线中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部分确定各杂质元素的分析范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