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徐州市诺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国涓、 齐丽晶、 韩漠、 刘博、 吴刚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热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微波热疗设备(以下简称热疗设备),该热疗设备具有测控温功能,适用于临床对肿瘤的辅助治疗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