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周志荣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及制品在微波炉或传统炉加热过程中塑料与食品界面温度的测量方法,以便选择合适的迁移试验温度。本标准适用于在可预见的最严厉使用条件下,拟接触食品已知的所有塑料及制品。这包括预包装食品,如拟在包装里被加热的快餐,以及需要一些与准备但在包装内含有烹饪容器的食品,如糕饼混合料。同时也适用于在家中制作食品所用的塑料及制品,或在商业食品制作中,作为一个单独部分使用,即在出售时不含有或不包括食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