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黑龙江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
起草人: 郭刚、 胡万杰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进风井地面用燃煤热风炉(以下简称热风炉)的安全技术与使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进风井地面使用,加热入井空气,以煤炭为燃料的热风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