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名枕部社会事务司
起草单位: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起草人: 张明亮、 陈光耀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3A、4A、5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