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中广核工程公司
起草人: 李士模、 高丽艳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通风空调和气体处理系统安全相关设备和部件的性能、设计、建造、验收试验和质量保证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和其他核设施通风空调和气体处理系统中的安全相关设备和部件。本标准不包括系统的功能设计要求、系统整体规模要求以及系统的运行特性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