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徐大刚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的、使用中的和修理后的激光能量计工作标准和其他级别的热电型、光电型激光能量计的检定。主要能量检定范围为10(-4)~10(2)J,波长范围为0.3~15μm。其他工作范围能量计的检定可参照本规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