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晶
本部分规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编码为9313.1000,9313.2000及9313.8000项下的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对于儿童(年龄在51个月以下)安全性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3.2中描述的出口危险品打火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