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起草人: 冯丹、 汤学军、 童心、 姚远、 周红、 刘建超、 陈丽洁
WS 363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对病人进行医学评估相关数据元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数据元目录包括临床辅助梭查相关数据元。 本部分适用于我国卫生领域相关信息数据标识信息交换与共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