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电力研究院、 山东彼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海涛、 孟瑜
本标准规定了风机、水泵节能用内反馈调速装置在火电厂应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内反馈电动机的额定输入电压为3kV~10kV,功率为200kW~4000kW的火电厂风机、水泵类负载的内反馈电动机调速装置的订货、验收、监造及运行维护。本标准侧重于低于电动机同步转速的内反馈电动级调速装置,对于超同步内反馈电动级调速装置尚需附加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