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群、 赵可盖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1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质量分等的要求和检验评定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1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的质量分等。修改了主要质量指标项目中电容偏差的考核规定,增加了对产品使用寿命的考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