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重庆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起草人: 刘丽华、 胡建平、 姚远、 温海燕、 吴开贵、 肖兵
WS 363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生为病人进行体格检查相关信息数据元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数据元目录包括体格检查相关数据元。 本部分适用于我国卫生领域相关信息数据标识信息交换与共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