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档案馆
起草人: 覃四海、 李国华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企业务类活动中产生的全部档案的分类准则及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核电企业档案部门、职能部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对核电档案管理中的分类与编码,与核电相关的企业所产生的核电档案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分类与编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