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胜利油田胜利设计工程咨询公司
起草人: 员:徐明才、 吴忠宪、 王鹏雁、 张桂红、 郭强、 张分电、 姜志阳、 付国强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地面集输管道工程和站场管道工程中酸性环境(H2S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5%)可燃流体管道施工技术与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地面集输管道工程和站场管道工程中酸性环境(H2S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5%)可燃流体管道的施工及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非金属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