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学平、 郭凤仙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透明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由微生物(马链球菌兽疫亚种)发酵法制得的、作为化妆品原料应用的透明质酸钠(一种黏多糖类物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