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市兽药监察所、 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
起草人: 马贵平、 李冰玲、 史喜菊、 郭志红、 孙颖杰、 姜焱、 陶雨凤、 李炎鑫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传染病 ELISA 检测技术确认的重复性、再现性、敏感性、特异性、稳健性等方法性能评价的各个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传染病检测的ELISA方法的确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