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温州市创力电子有限公司、 南京佳力图空调机电有限公司、 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信息技术( 中国)有限公司、 伊顿电源(上海)有限公司、 景德镇金辰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余斌、 侯福平、 高健、 许伟杰、 王平、 王伟、 王前方、 王珂、 刘国胜、 沈晓东、 李马林、 刘敏学、 邓必龙、 周巍、 王伟、 黄焕然、 王众彪
本部分规定了通信机房的气流组织基本原则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新建的需要安装大型专用空调设备并提供适宜工作环境的通信及IT设备机房,也适用于现有机房的改造及扩建。本部分不适用于超高密度机房(>IOkVA/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