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湖南大学、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龚光彩、 刘展东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由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汽压缩制冷循环的冷水(热泵)机组的冷凝热回收设备,也适用于房间空气调节器以及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冷凝热回收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水、饮料及不以水作为载冷(热)剂的工业专用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