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盘等,不适用于广播级摄像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