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起草人: 李云峰、 杜芳伟、 韩梅、 陈浩虹、 潘云鹏、 邓华威、 魏德智、 王勤、 于亮、 李卫、 张克运、 石永乐、 胡伟红、 黄忠华、 王丽鸥
本标准规范了医保数据交换的交易及交易模式。本标准规定医保数据交换业务领域的交易类型。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保险行业和医疗行业数据交换领域的数据交换活动。本标准只用于全国医保数据交换的人寿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养老金公司、健康险第三方管理公司及相关信息服务公司,保险集团公司所属的其他金融企业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