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起草人: 阮瑞文、 柳海滨、 韦伟、 刘怀汉、 王辉、 王义安、 母德伟、 刘明俊、 李文全、 李一兵、 杨洋、 张绪进、 张瑾、 茆长胜、 周作付、 查雅平、 常征、 龚延庆、 裴金林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内河、沿海桥梁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电缆、管线、隧道等其他水上水下过河、跨海建筑物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