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 深圳市泰坦时钟表检测有限公司、 义乌市卓越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光先、 张平
本标准规定了指针、液晶数字式石英手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石英谐振器、标称工作电压为DC 1.50 V或DC 3.00 V的以指针和液晶两种方式指示时间的石英手表,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计时器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