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闵成军、 金社胜、 胡新颖、 李欢、 方芳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病害生猪和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人员要求、基础设施要求、操作要求、记录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病害生猪及病害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操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