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起草人: 赵箭、 陶宇、 金胜社、 胡新颖、 李欢、 方芳
本标准规定了鲜(冻)畜禽产品专卖店的基本要求、选址与布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采购与验收、贮存、销售、产品追溯和召回、人员管理和标识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畜禽产品专卖店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