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1)
起草单位: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 广东裕豪厨具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宏华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碧丽饮水机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市雅洁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碧涞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瑞安市华仕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海斯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骏诺电脑开水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滢致节能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旭、 卓云、 余伯坚、 魏连生、 巫宗权、 李杰、 巫宗进、 黄焕镐、 文应刚、 赵玮、 彭其兵、 卢永德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温热开水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温热开水机。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a)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温开水机;b) 具有电极加热器的温开水机;c) 带制冷功能的温开水机;d)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可燃气)等特殊条件使用的温开水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