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箭、 张瑞、 郑志明、 张新玲、 刘华琳、 靳红果、 谢耀宗、 闵成军、 黄强力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企业实验室的基本要求、检测能力、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屠宰企业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