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武汉市路灯管理局、 沈阳市路灯管理局、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起草人: 员:孙怡璞、 佟岩冰、 张华、 冀中义、 毛远森、 朱晓珉、 李振江、 吴春海、 李瑞吉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地运行,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 10kV 及以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工程施工时应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