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江苏扬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张晓荣、 梁春玲、 罗发元、 张利平
本标准规定了潜艇用空气气笛(以下简称气笛)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准备。本规范适用于以压缩空气为动力,手动操作的潜艇用气笛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