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雷电灾害防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建省防雷中心、 厦门市防雷中心
起草人: 刘隽、 黄岩彬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雷电防护安全评价的一般规定、准备阶段、风险识别、影响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划分、风险计算、风险容许值、防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等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雷电防护安全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井下,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的雷电防护安全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