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方昭贤、 肖军
本标准规定了核心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编写的基本原则,以及核屯厂设计和运行可靠性保证大纲的要求,是编写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的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的编写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