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诸暨丰盈化工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杨建国、 王莹
本部分告知了氢氧化钠(固体、溶液)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氢氧化钠(固体、溶液)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氢氧化钠(固体、溶液)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