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孟虎、 梁健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与工作流体接触的核岛机械设各在到达施工现场直至投入运行前在贮存、安装和启动期间所要求的工作区和工作地带环境清洁度的维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与工作流体接触的核岛机械设各在到达施工现场直至投入运行前在贮存、安装和启动期间所要求的工作区和工作地带环境清洁度的维护技术要求。其他核岛机械设备所要求的工作区和工作地带环境清洁度的维护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设备清洁度的维护要求按照设备制造商的特殊技术要求执行,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