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金环、 龙飞
本标准规定了集成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GB/T 13611规定燃气且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带有排风装置的集成式燃气灶具。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集成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