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满都呼、 高翔、 朝鲁
本标准规定了在集装箱运输条件下,出口电石再生包装钢桶(容积≤450L)的要求、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条件下的出口电石再生包装钢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