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强、 宋磊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1&C)系统及其电缆所需要满足的隔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I&C系统及其电缆,也适用于安全重要I&C系统组成部分的临时性设备(例如,调试和试验用的辅助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核电厂安全重要I&C系统以及现有核电厂安全重要I&C系统的升级或改造。对于现有核电厂,本标准的要求部分适用,适用的要求应在项目的开始阶段予以确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