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明福、 王宏毅、 孙红
本标准规定了温室和苗圃种植的植物种苗出口的一般检疫程序,包括出口温室苗圃注册登记、出口种苗申请备案、生长期检疫监管、出场(圃)前检验、出境检疫等。本标准适用于种苗生产企业、出口商和检验检疫人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