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超、 赵月扬
本标准规定了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汽动辅助给水泵的鉴定方法、鉴定程序和文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机与泵同轴的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汽动辅助给水泵的鉴定,其设各范围涵盖泵、汽轮机、主汽门、调节机构 〔外加动力驱动的调节机构除外)、支架、底座与地脚螺栓、轴承的润滑和密封系统等。泵的配套件,如非金属部件〔如O形圈等)、电气设备不在本标准鉴定范围内。其他堆型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