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 浙江大学医学院
起草人: 闻礼永、 陈翠娥、 张悟澄
本标准规定了并殖吸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