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中国旧货业协会设备租赁及二手设备专业委员会、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雷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神钢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中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利星行机械(扬州)有限公司、 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 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小松(常州)机械更新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袁跃、 余小梅、 张显峰、 马曦叡、 廖吉华、 梁晓东、 戴秋生、 黄志雄、 蔡亮、 李珍、 黄建友、 许家铨、 叶海路、 孙羚、 王庆松、 徐伟、 刘恒
本标准适用于二手挖掘机的流通。轮式挖掘机的流通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