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4)
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 郑州烟草研究院、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公司、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李栋、 梁伟、 陈良元、 张胜华、 谷德良、 王晓辉、 林志平、 何邦华、 李国栋、 周俊、 吴亦集、 孙姝军、 张晋东、 陈连芳、 马明、 卢永宏、 徐广晋、 张勍、 汤祖军、 肖文平、 贾洋、 黄菲、 王保会、 安毅、 范黎
YC/T 198的本部分规定了卷烟品牌合作生产批量试验的启动条件、准备要求、试验过程要求、试验结果评价要求、批量试验报告及判定要求、文件编制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卷烟品牌合作生产的批量试验与文件编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