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 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北京朝批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熊正河、 郭新光、 王延才、 刘员、 刘凤翔、 王莉、 周军、 李建峰、 白宇涛、 张嵩、 王晓龙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原酒及基酒的流通及监督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