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国船级社
起草人: 李庆祥、 彭传圣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限值的确定方法、燃料消耗指数的计算公式以及燃料消耗指数的验证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拟投人营运市场、国内航行、以柴油机作为主推进动力、400总吨及以上的干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船,包括新建船舶、从国际市场购置的二手船舶、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的外国籍船舶,以及国内其他用途船舶转为营运的船舶。集装箱和干散货两用船参照干散货船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