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 深圳市纳晶微电子有限公司、 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起草人: 赵希雷、 任鹏刚
本标准规定了液晶式电波手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石英谐振器、能接收无线长波时码信号以校准时间、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0V、具有时、分、秒显示的液晶式手表,手表机心、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计时器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