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起草人: 崔勇、 吴鹏、 董江、 徐明伟、 徐恪、 吴建平、 孙琼、 解冲锋、 陈运清、 赵慧玲、 赵锋、 何宝宏、 田辉、 蒋林涛
本标准规定了在IPv6接入网中,支持IPv4与IPv6协议栈的终端设备使用共享公有IPv4地址,通过IPv4-over-IPv6方式与IPv4 Internet通信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IPv6网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