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郑秉孝、 王明云、 黄晓春、 黄琦玲、 余小辉、 黄文胜、 尹尧、 杨沐、 满庆文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实现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关于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达到的深度要求,结合电子工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