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许开华、 李智专、 吴亚辉、 周继锋、 张翔、 汪锦瑞、 闫梨、 谭翠丽
本标准规定了还原镍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草酸镍、碳酸镍和氧化镍等含镍物料经还原得到的镍粉,供硬质合金、金刚石制品、粉末冶金及充电电池等行业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