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倍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江浩洁、 侯继江、 冯运波、 陈利军、 祝卓、 李晶晶、 黄晨
本标准规定了为电信网和互联网提供第三方安全服务的组织应具备的安全服务能力。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评定和认证机构对提供电信网和互联网第三方安全服务的组织进行电信网和互联网第三方安全服务能力的评定,可作为电信运营企业对提供第三方安全服务的组织进行选择的依据,可作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为电信网和互联网提供安全服务的第三方安全服务组织进行管理、检查的管理性规范,也可以作为第三方安全服务提供商改进自身能力的指导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